第668章 拉拉彩礼(1 / 1)

【#你如何看待拉拉?#】 【高赞回答: 不知如何看待,但我知道她们这个群体也开始要彩礼了,而且十分普遍。 分享一个闹上法庭的真实案例。 Les要彩礼是非常普遍的事情,普遍到了都上法庭了。 而且这不是发生在你们认为的大城市或者经济发达、思想开放的顺天府、松江府、番禺或者其他沿海城市,而是河南省许昌市…… 一对Les,A和B想结婚,但是法律肯定不允许登记,所以就想办个很完美的婚礼,来宣誓自己的爱情。 到这儿都没啥,但此时B女士的父母突然向A女士索要12万彩礼,理由也无非就是“要个态度”、“要个保障”。 因为俩人当时爱的死去活来,外加A女士手里确实有钱,就直接手机银行转过去了,没有留任何字据。 但是转账之后,B女士的父母就翻脸了。 不仅反对举行婚礼,而且要求两人就地分手。 B女士也声称在父母的压力下,要和A女士断绝联系了。 A女士自然是悲痛欲绝,但是冷静下来之后觉得,不爱了分手也没啥,但是你得把那12万还我吧? 那本来就是“彩礼”,既然我们不“结婚”了,“彩礼”还给我很正常吧? 然后自然是坚决不还了~ A女士没办法,这也不是一笔小钱,就起诉了B女士要求还钱。 高能场面就来了! B女士说:“这是我的青春损失费!” A女士麻了:“咱俩都是女的,你损失我不损失?” “合着咱俩相对论?” “我这儿过一秒,你那儿过一天?” 此时,法官也崩溃了。 因为按照我国婚姻法和一般判例,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双方没有结婚,确实是可以返还的。 但问题是,我国压根不允许同性婚姻。 你办十场婚礼都没用,法庭不可能公开承认这种关系,也不可能参照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处理,只能看成感情纠纷。 但是问题又来了,如果不按照彩礼来看,这12万元的转账没有借条、没有备注,说是纯赠与一点毛病没有…… 法律也没规定一个女的不能接受另一个女的转账吧? 也就是,不管怎么判,这个案子都是左右为难,怎么都不对~ 还好我国有“大调解术”,靠着法官磨破嘴皮子,动用了切办法劝说,B女士终于同意返还12万,A女士撤回了起诉,以调解结案了。 这种案子多来几个,法官可真要疯了。】 ~~~~~~~ 评论区: 〖转账算赠与?我和小姐姐谈心时候你怎么不这么算!〗 〖来,你继续说,我记录一下。〗 〖你谈那几分钟怎么能算呢,你谈个一年半载那就没事了要保障这个说法挺离谱的,一个有手有脚的成年人要另一个人来保障生活怎么看都很魔幻,除非为了结这个婚直接工作不要了。〗 〖礼崩乐坏:她俩彩礼谈崩把我乐坏了。〗 〖契约兄弟一样要彩礼,老传统了。〗 〖所以男性不是一种性别,而是一种处境。〗 ~~~~ 大明,永乐年间。 应天府。 “嗤——果然是那北边的顺天府。” 一个本地茶客呷了口茶,语气里带着江南士子固有的矜傲。 “这等荒唐事,也就在那等地方才能闹上公堂。” “终究是比不上咱们这金陵帝王州!” 应天看不上顺天,是明朝就有的老传统了。 至于天幕明说了事发河南,那不重要。 反正顺天府也被点名了,这锅就得背着。 “这干姐妹之间,竟也时兴起彩礼了?”另一人好奇道。 干姐妹和干兄弟一样,是对同性之爱的一种别称,还有磨镜、磨豆腐、对食等称呼。 不过对食也常用在宫廷中,指代宫女和宫女、太监和太监、宫女和太监。 一位看似有些学问的老者捋须道:“老夫遍览杂史,汉之陈阿娇与巫女楚服、晋之南康长公主与李姓女子、乃至前唐的女冠鱼玄机与绿翘……此类女子相恋,或以姐妹相称,或结为师徒,以此名义同居。” “互换信物,于神明前盟誓便算礼成。” “索要财帛,如嫁女般讨要彩礼,闻所未闻。” “那契兄弟呢?”有人将话题引向男子,“他们之间,可要彩礼?” 一个曾游历过福建的商人接过话头,压低了声音:“契兄弟之风,以闽地为最盛。” “彼处笃信女子登船不祥,加之……唉,溺毙女婴成风。” “男多女少,许多男子无处婚配。” “于是年长男子便寻那年少俊秀的,结为契兄弟,视若半子,同寝同食。” “这契兄非但需负担契弟日常用度,待其成年,连他娶妻的聘礼,往往也得一并承担!” “啊?!”周围响起一片惊诧之声,“闽人竟……竟开放至此?”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,后面更精彩! “何止啊!” 那商人见众人好奇,说得更起劲。 “即便日后各自娶妻,这‘契兄弟’的名分也是终身的!” “契弟若要娶妻,须得契兄点头。” “契弟若敢另结新欢,契兄甚至能告他一个‘?奸’之罪!” “咱《大明律》里还有这条?”有人震惊。 商人撇撇嘴:“《大明律》中的‘?奸’,指的是强奸男子。” “闽地不过是借了这个名头,行那乡党私规罢了。” “可这……官府就不管?” 商人像看傻子一样看着问话者:“皇权不下县,老话没听过?” “这是他们祠堂里定的规矩,只要是你情我愿,未涉逼迫,官府如何去管?” “难不成你要断尽闽地所有的契兄弟,然后给几十万光棍个个发个娘子?” 问话者哑口无言,沉默片刻,又想起一事:“那溺毙女婴呢?” “这可是杀头的大罪!官府总该管了吧?” “管,自然是管。”商人叹了口气,神色复杂。 “可往往是官府前脚刚走,后脚……唉,这非一家一户之恶,乃是弥漫闽地的积俗。” “你能屠尽一府之人吗?” “官府也只能尽力劝导,哪怕退而求其次,让他们将女婴卖与人牙子为婢,总好过当场溺毙。” “如此说来,被卖作丫鬟,竟成了闽地女婴的一条活路?”问话者声音发颤。 商人冷笑一声:“呵,这还得遇上那等尚存一丝天良的父母!” “闽地愚昧,笃信溺死女婴便能招来男丁。” “你让他卖,他还不一定乐意呢!” 旁听许久的一位文士不禁喟然长叹:“闽人航海,无不虔心祭拜妈祖,祈求护佑。” “可妈祖亦是女子啊!” “他们既信女子登船不祥,又何以笃信女神会保佑他们?” “既行溺女之事,又何来面目祈求妈祖的慈悲?” 角落里,一直安静听着的一个老僧,此时缓缓睁开半阖的眼,念了句佛号,幽幽道: “阿弥陀佛。” “施主,吐蕃亦尊我佛,却也不妨碍他们,以人骨做法器,成就所谓的得道高僧啊。” 满座闻言,皆尽默然。喜欢刷视频:震惊古人请大家收藏:(www.qibaxs10.cc)刷视频:震惊古人七八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。